导游ic卡发放管理办法 -ag旗舰厅官方网站

导游ic卡发放管理办法 -ag旗舰厅官方网站

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2015-03-07

  第一条 依据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,为规范导游ic卡的发放管理,制定本办法。

  第二条 可申请领取导游ic卡的单位为拥有导游ic卡a版制卡系统的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(委)(以下简称“省级旅游局”)。

  第三条 各省级旅游局应当于每年的3月底和9月底前,根据本地区导游考试合格人数的情况及其他因素,以书面形式向国家旅游局提出申请并说明所需导游ic卡初、中、高、特级的数量和理由。

  第四条 各省级旅游局在申请领取ic卡时,应当认真填写《导游ic卡申领情况表》(见附表一,请在中国导游网下载),经局领导审批加盖单位公章后,报送至国家旅游局。

  第五条 省级旅游局再次申领导游ic卡时,须提交上一次实际发放卡数人员的详细信息的《导游ic卡信息情况表》(见附表二,请在中国导游网下载),填报人员数量不得少于上一次申领卡数的85%,并以电子版形式发至dyc@cnta.gov.cn邮箱,未报人员信息须在下一次申领时填写并注明。如因导游ic卡质量问题无法使用的,需注明数量并寄回至国家旅游局。

  第六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省级旅游局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,以书面形式通知导游ic卡发放单位。

  第七条 发放单位接到通知后,由相关负责人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导游ic卡出库手续,并将导游ic卡和《导游ic卡收货确认单》(见附件三)一并邮寄至申领单位。

  第八条 省级旅游局在接到导游ic卡清点无误后,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,将《导游ic卡及卡套收货确认单》加盖公章后,传真或寄回制卡单位,制卡单位将收货确认单复印件提交国家旅游局备案。

  第九条 各省级旅游局要加强对导游证ic卡发放工作的管理,严格把关、认真办理,防止出现差错。因工作不认真造成ic卡滥发、误发、遗失等现象,一经查实,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。

  第十条 国家旅游局根据各地上报的导游员相关信息,采取不定期抽样方式,对导游ic卡进行检查,发现导游ic卡与实际情况不符,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。

  第十一条 国家旅游局每年定期对导游ic卡系统操作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的培训和考核,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人员统一颁发《导游ic卡操作员证书》,没有参加培训并持有《导游ic卡操作员证书》的人员一律不得进行ic卡系统操作。

  第十二条 实行ic卡系统操作人员变动报告和备案制度。申领单位如需更换ic卡系统操作人员,须提前15天向国家旅游局书面报告,经国家旅游局网上培训、考核批准后,颁发《导游ic卡操作人员证书》。没有经过培训人员进行系统操作,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转,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。

  第十三条 导游ic卡实行免费颁发、换发、补发,各发证机构一律不得向申领人员收取工本费、制作费、邮寄费等费用,负责审核、颁发、制作ic卡导游证的机构应该认真履行职责,杜绝随意申领、一人多证等现象发生,有效控制发放数量及费用。

  第十四条 实行导游ic卡年报制度,各省级旅游局应当于当年一月底前向国家旅游局报告上一年度导游ic申领、发放、使用、管理等情况及本年度预计申领数额。凡未按规定报告的,不得申领本年度的导游ic卡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关于ag娱乐平台官方网站 | 网站地图 | | 免责声明

主办: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:邯郸市中华北大街179号 邮政编码:056000
icp备案: 网站标识码1304000030

网站地图